家长您好:
根据上级教育收费的有关政策、规定,结合我校实际,现将我校2016-2017学年度第二学期的收费项目、标准和要求通知如下:
1、代收性收费:
学生营养餐费:学生自愿就餐,学校先行垫付,按实际支出收取。小学午餐费11元/份;初中午餐费12元/份。
学生校服款:学生自愿订购,学校先行垫付,按实际支出收取。小学每生四套共计:590元。初中每生四套共计:420元。
2、咨询电话:
学校收费咨询电话: 68679779
北京教育学院附属丰台实验学校
2017年02月27日